2015年全面推行高毒农药产品追溯管理 -- 高毒农药追溯管理研讨会在济南召开
日期:2015-07-20
2015年5月29-30日,国家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在济南召开高毒农药追溯平台研讨会。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书记刘永泉、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卜祥联、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刘绍仁处长、山东省农药检定所所长杨理健等出席会议并讲话。天津、湖南、江苏、河北、海南和山东等省市农药检定所、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共50余名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杭州颖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生产企业应邀参会。
会上,农药检定所刘绍仁处长介绍了农药可追溯管理平台的设计构想和有关可追溯管理平台的演示操作,并交流讨论了高毒农药可追溯管理经验以及如何完善管理平台等相关问题。相继出台的制度、条例表明农药可追溯管理已上升到立法的高度。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国务院启动《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将建立健全农药生产经营台帐制度、高毒农药等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农药事故报告制度、“问题”农药召回制度、农药废弃物回收和处置制度、农药监管责任追加制度等一列措施,以确保农药产品质量——“流向可追踪,问题可溯源”。
农药可溯源管理是指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农药与可溯源信息码的对应关系,对农药的生产、经营、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全程可溯源。农药可溯源管理分一般农药和限制农药进行分类管理、分步推进、统筹兼顾。一般农药采用条形码管理,重点强化台帐管理;对高毒等限制类使用农药,将采用防伪溯源码管理,实行一瓶一码,推行实名购买。国家先从限制类农药开始采用溯源管理。 2014年农业部选择河北、山东、浙江、江西和陕西5个省先行试点,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可溯源管理。目前国内有不少企业已率先开展农药可溯源管理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如河北威远生化、山东华阳等。根据浙江省药检所的高毒农药试点管理目录,杭州颖泰40%氧乐果乳油和20%氰戊菊酯乳油按限制类高毒农药名列其中。
会议明确,《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完成后,高毒农药可溯源管理将强制执行。农业部已建立统一的管理平台,向农药企业公布,供企业自愿选择。生产企业可根据产品特点和管理模式,确定可溯源方式,自行设计企业的可溯源管理软件,并配置相应的溯源设备。使用时可与全国农药可溯源管理平台链接下载的可溯源信息码,附加企业信息码委托制作、印制在产品标签、外包装箱上。农药经营者配置扫描枪等设备,对销售农药进行扫码,记录农药进货、销货台账和产品流向。监管部门对高毒农药开展定点经营管理,掌握高毒农药具体销售和使用情况,确保高毒农药信息码与市场产品信息对应吻合。执法者可根据信息码追查“问题”农药的流向,从而确定生产者或违法者。
会议表明,随着农药可溯源管理工作的推进,国家将提高农药生产经营门槛,国内农药经营单位面临重新洗牌,对经营条件好、可溯源管理规范的企业将作为优先经营定点单位。生产企业应抢战先机提前实现产品的条码制和可溯源码管理,并加强与定点经营单位战略合作,利用定点经营单位的合规性和辐射性提升自己的企业形象、产品形象,进而提高市场占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