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农药原药产品转型升级及副产精酚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开
日期:2019-04-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农药原药产品转型升级及副产精酚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农药原药产品转型升级及副产精酚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农药原药产品转型升级及副产精酚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九路9号(现有南厂区内)
项目性质:改扩建
计划总投资:101306.28万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对南厂区实施优化改造,将现有的二车间、三车间、六车间及五车间西侧车间进行推倒重建;利用原污水站辅助用房拆除后的空地,新建分析楼;利用乙类仓库一、乙类仓库二拆除后的空地,新建甲类仓库、固废仓库、丁类仓库及消防水罐;利用丙类仓库、戊类堆场拆除后的空地,新建高架仓库;利用甲类仓库一、甲类仓库二、罐组一拆除后的空地,新建罐组一、罐组三及罐组四和泵区;改造现有的罐组二和泵区,利用浴室及厕所拆除后的空地,新建变电所;利用空余土地新建智能制造总控中心、污水站辅助用房、非机动车棚、设备堆场;扩建现有的一车间;改建现有的污水站、RTO等公用设施。
购置反应釜、离心机、DCS自控系统等设备,并改造利用原有部分设备,形成年产4000t嘧菌酯(扩产3400t/a)、年产3000t戊唑醇(扩产2400t/a)、年产4100t氟磺胺草醚系列产品(其中氟磺胺草醚3000t/a、三氟羧草醚钠盐300t/a、42%三氟羧草醚钠盐母药500t/a、乳氟禾草灵300t/a,总扩产3800t/a)、年产3000t乙氧氟草醚(扩产1800t/a)、年产300吨磺草酮、年产4000吨硝磺草酮(扩产3400t/a)、年产1000吨丙炔氟草胺(扩产900t/a)、年产500吨异噁唑草酮(扩产300t/a)、年产200吨二氯噁嗪酮(NC-43)(与现有产能一致)。联产乙酸甲酯5225 t/a、醋酸5490t/a、氯化钾12670t/a、硫酸钾2585t/a、磷酸钙1315t/a、亚硫酸钠1700t/a、精酚100t/a。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勘查,企业厂界周边主要为企业、农户、河流、道路和空地,无大面积的自然植被群落及珍稀动植物资源。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项目附近敏感点。基本情况详见表1。
(1)空气:保护目标为建设区域周边环境敏感区空气环境质量目标。
(2)水环境:地表水保护目标为园区内河水体环境质量目标;地下水保护目标为厂区周围的地下水水体环境质量目标。
(3)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厂界周围200米范围的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目标。
表1 项目拟建厂址周围环境敏感点一览表
环境 要素 | 区域 | 行政村 | 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 方向 | 相对场界距离(m) | |
X | Y | ||||||||
环境 空气 | 盖北镇 | 工业园区生活区 | 3337147.1 | 296305.7 | -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2类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 2类声环境功能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 东北 | 1600 |
世海村 | 3334888.07 | 294228.61 | 村民约2500人 | 南 | 1055 | ||||
兴海村 | 3335432.57 | 294757.93 | 村民约6700人 | 南 | 705 | ||||
联合村 | 3336266.48 | 296359.69 | 村民约7800人 | 东 | 1620 | ||||
新河村 | 3335527.54 | 296817.54 | 村民约5790人 | 东南 | 2150 | ||||
珠海村 | 3336398.93 | 297110.24 | 村民约2795人 | 东 | 2386 | ||||
夏盖山村 | 3333976.84 | 295627.95 | 村民约1023人 | 南 | 2212 | ||||
崧厦镇 | 前庄村 | 3333525.3 | 291792.5 | 村民约3100人 | 西南 | 2970 | |||
联塘村 | 3333316.5 | 291695.1 | 村民约1600人 | 西南 | 3160 | ||||
地表水 | 中心河 | - | - | -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Ⅲ类标准 | Ⅲ类水质多功能区 | 北 | 17 | |
声环境 | 厂址周围2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 - | 3类声环境功能区 | -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废气的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及年均浓度均能符合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大的影响;
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上虞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仅后期清洁雨水外排,故本项目对附近水体水质影响不大。同时,本项目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后,对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可得到无害化处置,对环境影响不明显;
本项目各噪声源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能做到厂界达标,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事故预测及评价结果,本项目在保证设备质量及人员管理和操作水平的情况下,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见表2。
表2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分类 | 工程措施 | 对策措施说明 | 预期效果 |
废水 | 废水收集系统 | 工艺及生产废水分类收集:①污水管道全部采用架空管或明渠明管;②全厂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设置废水事故应急设施;③循环水外排浓水综合利用后纳管,取消清下水排放口。 | 最终经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其中COD≤80mg/L |
废水处理工程 | 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后纳管进入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总排放口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对项目废水的达标排放监察管理。 | ||
废气 | 工艺废气 预处理 | 企业拟淘汰一套设计风量为16000 m3/h的RTO,新增一套设计风量为28000 m3/h的RTO。技改项目实施后,RTO总处理风量为40000m3/h。 有机废气主要依托厂区内的RTO焚烧处理。针对废气的性质,不含二氯乙烷的废气经预处理后纳入RTO装置处理,含二氯乙烷的废气经预处理后纳入石蜡油喷淋装置或树脂吸附装置处理。 | 工艺废气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农药建设项目》(HJ582-2010)排放要求 |
固废 | 工业固废 |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企业处理。固废分类收集,设专门场地存放,防止风吹、日晒、雨淋、严格防渗,危废暂存设施满足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 第36号)的要求。 | 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安全处理 |
生活垃圾 | 收集、综合利用或卫生填埋。 | ||
噪声 | 生产车间 | 选用选用设备,局部隔声,对高噪声设备空压机增加消音器等设施,加强设备维护。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的3类区标准限值,不对周边敏感点产生影响。 |
风险防范 | ①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议委托专业单位编制;②根据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③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 | 符合风险防范措施的相关要求 |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农药原药产品转型升级及副产精酚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拟建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九路9号(现有南厂区内),符合上虞区环境功能区划,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上虞市域总体规划、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的要求,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装备技术等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污染物总量通过区域平衡解决后,符合总量控制原则。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不大,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满足功能区要求。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实施可行。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即日起可到建设单位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时间自2019年04月09日起,至2019年04月22日(十个工作日)。如要了解进一步信息,可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咨询,时限自2019年04月09日起,至2019年04月22日(十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审批部门反映意见或建议。反馈意见或建议时,请务必留下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2019年04月09日起,至2019年04月22日(十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5356858287
通讯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九路9号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向往街199号3号楼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0571-87331042
邮箱:375463914@qq.com
3、环评审批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电话:0571-28869159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4、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当地环保部门1: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联系电话:0575-82119933
地址:上虞区体育场路26号
当地环保部门2: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分局
联系电话:0575-82735203
十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在报批前将在我公司的母公司网站(www.nutrichem.cn)进行全本(不含涉密内容)公开。
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09日